政府機構節能行動倡議
国家经贸委 财政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政府机构节能行动倡议 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指引下,我国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仍然较低,浪费严重。迈入新世纪,我国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对能源特别是优质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压力,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节能工作,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政机构(包括国防及教育等公共部门)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政府机构每年仅能源费用就超过800亿元,在财政支出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政府机构节能,可以减少公共财政支出,有效推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政府机构节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一面重要的节能政策。为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五”计划纲要精神,切实落实《节能法》,做好政府机构自身节能工作,我们向全国各级政府机构以及公共财政支持的军队武警、教育、医疗、研究机构等发出如下倡议: 1、充分认识我国的能源形势及节能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资源忧患意识,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把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作为政府机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对政府机构自身的节能潜力,包括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用能设施、设备和产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目标和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能源利效率。 3、政府采购要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率先全部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效设备和产品。 4、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政府机构办公与业务用户及其他建筑、在节减经费的原则下,要积极采用节能设计,率先采用外墙保温、多层玻璃等节能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淘汰实心粘土砖;推广高效电光源、照明灯具、电器附件及调光控制设备;采用节能型供热、空调设备和系统。 5、大力开展废电脑、废电池及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及时淘汰报废车辆,推动资源的再生利用和循环利用。 要通过政府机构自身节能,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贡献。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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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005 11:23:31 PM |